kaiyun.com

 

kaiyun.com

🕛🕦🏆     

kaiyun.com

十、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十一、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合并,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稿:崔霞娣)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78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2507回复 9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通玉茗😏LV9六年级
      2楼
      蔚来回应加速踏板断裂✌
      2024/07/01   来自东阳
      1回复
    • 💧农香善LV5大学四年级
      3楼
      碧桂园服务:上半年总收入同比增长约84.3%🗳
      2024/07/01   来自湖州
      5回复
    • 柳绿娇➆LV3幼儿园
      4楼
      众高管聚首共议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
      2024/07/01   来自青岛
      1回复
    • 翟婉爽LV1大学三年级
      5楼
      「央视新闻」早啊!新闻来了〔2023.09.01〕⛰
      2024/07/01   来自沧州
      4回复
    • 苏生武⚧🔔LV4大学三年级
      6楼
      蓝色预警!大降温强降雪袭陕北!💉
      2024/07/01   来自鞍山
      6回复
    • 公羊纪英LV2大学四年级
      7楼
      新氧发布202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4/07/01   来自胶南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2只大熊猫赴美开启新一轮合作#

      袁勇子

      5
    • #国家开放大学举办一体化协同推进开放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座谈会#

      纪苑保

      8
    • #奶枣涉疫再敲食品安全警钟#

      柴媛阳

      6
    • #凌正辉领衔主演《很高兴遇见你》 “反差萌”演绎学霸理工男

      汪清眉

      9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kaiyun.com

    Sitemap
    正在加载